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保障各項畜牧業(yè)工作正常運行,同時,遵循節(jié)約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的調配和使用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安排,用車者要先申請,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加油派車,并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車輛可由辦公室統(tǒng)一調遣,其加油費由局機關支付。
二、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車記錄,按時上下班。車輛回歸后,隨時待命,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車況良好。
三、車輛加油核定標準:平坦公路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0公斤,山區(qū)(牧道)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5公斤,外地出車視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單位后憑加油發(fā)票核銷。
四、車輛要定點維修,檢修或更換部件,需征得領導同意,并由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私自在非定點修理,不報銷修理費用。
五、嚴格執(zhí)行派車制度,規(guī)范和履行派車手續(xù),由辦公室負責人根據里程填寫派車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并簽字同意,再由財務人員、駕駛員簽字后予以調用和車輛加油。逢節(jié)假日因工作需要臨時用車,須經主要領導先同意,再現金加油(僅限于領導干部),后憑票報銷,并及時補辦相關手續(xù)。
六、原則上本局車輛僅限內部辦公使用,特殊情況如上級領導部門臨時調用的,由上級領導部門負責加油。在婚喪嫁娶問題上,如無直系親屬關系,一律不允許派車。
七、未經辦公室同意,私自出車情節(jié)較輕者給予批評教育,若發(fā)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擔一切后果。
八、駕駛員應經常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知識,杜絕違章駕駛,保持車輛安全駕駛。如在車輛管理過程中,如因個人因素違反交通法規(guī)而造成責任事故,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本局概不負責。
九、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實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做的絕對不做。
十、本規(guī)定自20xx年月日起實施,各站所可參照執(zhí)行。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2
車間內車輛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條生產區(qū)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xù),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一條 生產區(qū)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注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xù),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條 使用單位負責區(qū)內機動車輛維護、保養(yǎng),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車輛狀況不符合規(guī)定,安全監(jiān)察人員有權禁止行車。
第三條 要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風、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做到謹慎駕駛,禮貌行車,文明待人。并組織好“學、查、議、定”活動。
第四條 機動車輛大修,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維修要確保車輛安全附件齊全良好,報廢的`車輛要及時通知職能部門備案。
第五條 駕駛員要做到“八禁四一樣”,即嚴禁無證開車;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檔熄火溜車;嚴禁設備帶病行車;嚴禁人貨混裝開車;嚴禁超標(高、長、重)裝載行車;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開車。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一樣遵章守法;好天氣、壞天氣都要一樣謹慎駕駛;路上情況多少都要一樣重視;人多人少都要一樣小心。
第六條 各單位要嚴格管理區(qū)內車輛,對車輛運行過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3
一、車輛任務
接送公司業(yè)務客戶。
經理級以上人員外出公干。
經批準的一般職員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用車。
二、因公用車
1、如需使用公司汽車需向管理部申請,申請人應詳細填寫《用車工作申請單》。
2、除緊急公務外,當日的《用車工作申請單》應于上班后半小時內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適合各申請人之使用情況下盡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證各部門的用車。
3、財務部用車運送現金優(yōu)先。
4、車輛使用人應按申請用車時間準時出發(fā)。任何出發(fā)前等候二十分鐘以上的用車或需要在目的地長時間等候的用車均應及時向管理部通報,以盡量避免影響其它工作。
5、每次出車,用車人憑《用車工作申請單》乘車,司機按《用車工作申請單》的內容出車,任務完成后司機應及時將《用車工作申請單》交給管理部,并準備下次出車。
6、為了確保安全、合理調配車輛,長途出乘必須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準,并提前一天申請。如無特殊理由當天的長途將不予批準。
三、緊急用車使用程序
1、緊急用車系指發(fā)生下列情況時的用車:
2、需緊急救治的公司受傷、發(fā)病人員;
3、緊急工作任務;
4、重要客戶臨時需要
5、緊急用車可以不經申請,但須及時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補辦《用車工作申請單》
6、若公司車輛已全部外出,則用車人可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搭乘出租車輛,但原則上以四公里以內乘公共汽車為準。
四、其他用車
1、公司的客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司車輛,但須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并填寫《用車工作申請單》。
2、未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權限
1、管理部負責車輛及司機的`管理
2、非經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決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員工不論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zhí)照,均嚴禁駕駛公司車輛
六、安全規(guī)定
1、員工加班需用車輛請盡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2、為保證行車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機加班一般不得超過24:00,各位員工應從嚴掌握,因特殊情況申請24:00以后加班的,須經部門經理和管理部批準。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4
目的:
1.加強車輛統(tǒng)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車輛;
2.規(guī)范駕駛員的車輛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維護意識,保證車質車況良好及行車安全。
范圍:
本規(guī)定中的車輛包括所有屬于公司的車輛、所有車輛的`日常使用、維護和管理。
職責:
1.車輛駕駛員
1.1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行駛,無重大事故,盡量避免違章
1.2負責所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護
1.3合理駕駛,降低消耗
1.4保證車輛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管理員
2.1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修維護管理
2.2負責車輛的落戶和驗車管理
2.3負責車輛的保險及處理公司車輛事故定損事宜
2.4負責車輛日常消耗的記錄,并定期向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反饋
2.5負責車輛調配、新購、變賣和報廢的申請
3.行政總監(jiān)
3.1負責日常車輛使用的安排
3.2負責監(jiān)督和管理車輛駕駛員、車輛管理員的日常工作
3.3根據權限負責審核和批準車輛日常保養(yǎng)、維修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統(tǒng)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負責所有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yǎng),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xù)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協(xié)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干,額度內憑票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車輛,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配置,并嚴格執(zhí)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6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車輛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tǒng)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fā)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fā)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tǒng)一發(fā)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fā)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11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yè)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車輛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賹賯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tǒng)一調派。
②公務用車,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tǒng)一安排。
、塾尚姓繉ⅰ盾囕v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車輛調派單》予以出車。
、苡鼍o急情況或突發(fā)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xù)。
⑤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罰款200元。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
第14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6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7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yǎng)
第18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zhí)行各種維修保養(yǎng),并須按照預算執(zhí)行。
第19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加油程序
(1)司機發(fā)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yǎng)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yǎng)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yǎng)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tǒng)一購買汽油,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車輛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車內外衛(wèi)生、一般保養(yǎng)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20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第21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tǒng)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xù)。
第六章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第24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5條違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6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7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發(fā)生重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9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30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jié)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guī)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fā)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后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有駕駛執(zhí)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xù):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后應及時交還。
六、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車輛保養(yǎng)
1、駕駛員應及時保養(yǎng)、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3、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fā)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車輛的保險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guī)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fā)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并報辦公室核準后,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事后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fā)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后,再進行維修;毓竞蟊仨氀杆傺a上相關手續(xù)。
3、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公司駕駛員如有違交通規(guī)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guī)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fā)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fā)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出車途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6
第一條 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集團綜合辦公室為集團車輛“扎口”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檢查、指導、督辦、考核等工作。
2、各車輛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車輛安全管理檔案、臺帳,加強職工的安全行車教育工作,嚴格管理,落實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員“三到位”,確保不發(fā)生車輛安全事故。
3、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車輛技術狀態(tài)完好,車輛維修必須在汽車服務公司修理工廠進行維修,因特殊情況須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批準后方可異地維修,車輛維修發(fā)票需經集團綜合辦車管員登記,按權限審批后方可報銷。
4、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按規(guī)定程序向集團綜合辦、集團領導和市局安保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善后事宜。事后將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如實的以書面材料向集團報告,并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處理和群眾沒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得隱瞞。
5、各單位車輛夜間必須按規(guī)定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二條 駕駛員管理
1、集團所聘駕駛員駕齡必須在一年以上,駕駛技術熟練,經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持證上崗。對年齡偏高、精力不濟的駕駛員應及時調離駕駛崗位。
2、凡駕駛帶有郵政標志和集團車輛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江蘇郵政機動車準駕證。
3、準駕證發(fā)放范圍和必須具備的條件,準駕證發(fā)放對象應是集團公司駕駛崗位上的人員和部分在非駕駛崗位工作但確因工作需要駕車的兼職駕駛人員;所有準駕人員必須駕駛技術熟練,且駕齡在一年以上,能夠勝任駕駛工作。
4、準駕證的簽發(fā),集團公司在職駕駛員由集團綜合辦負責審批及備案發(fā)放。兼職駕駛員必須由各公司報分管總裁同意后,報總裁審批。準駕證有效期為一年。
5、集團公司內部因工作需要調動的專職駕駛員,準駕證可以繼續(xù)使用;兼職駕駛員一旦調離原崗位,準駕證不再繼續(xù)使用,所領取的準駕證必須上交集團綜合辦注銷。
6、全體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安全行車,必須持派車單出車,嚴禁酒后開車,開英雄車,賭氣車。
7、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車輛設備完好,發(fā)現車輛有異,F象要找原因及時維修,保證不帶病出車。車輛須經常清洗、擦拭,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
8、駕駛車輛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因違法曝光,一切費用由駕駛者自理。
9、未經領導和辦公室批準而駕駛車輛的`視為私用車輛,按私自用車論處。
第三條 用車規(guī)定
1、嚴格派車用車手續(xù),認真填寫派車單,起訖地點、時間、事由,使用人等必須填寫清楚,用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派車單上簽字。
2、不得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特殊情況(如對外交往活動等)除外。
3、對私車享受公司油料補貼的,必須按集團規(guī)定程序審批,凡享受“私車公用”的人員,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另派公務用車。
4、凡集團內部人員因私用車的,一般員工須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各單位領導用車須經集團領導批準,并按規(guī)定交費。
5、集團綜合辦應確保集團領導的公務用車,集團機關各部室工作人員凡在老城區(qū)內的公務活動原則上不派車。如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車。
6、凡基層單位因公需借用集團機關車輛的,必須在集團機關有車源的情況下,報集團綜合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實行計費制。
7、車輛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況需報集團總裁批準,并按規(guī)定收取相關費用,車輛因公出差應報集團總裁批準并備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車必須報集團綜合辦備案。
第四條 車輛外借和私用的收費規(guī)定
1、市內用車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2、長途用車根據路途,交費標準由辦公室統(tǒng)一核定,其各種停車費及車輛過路過橋費由用車單位或個人自理。
第五條 檢查與考核
1、由市局相關部門,集團綜合辦公室對車輛的駕駛、使用車況及停放地點進行檢查。
2、凡未經批準駕駛本集團車輛或未經批準超范圍駕車的,查實一次考核相關人員200-1000元;未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的查實一次,考核當事人200元;駕駛員必須準時準點,不得刁難用車單位,努力做好優(yōu)質服務,如發(fā)生有理由申告考核當事人200元;違反規(guī)定用本集團車輛接送上下班的查實一次,考核用車人和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車人支付汽油費等所有費用,未經批準私用公車的的一經查實,考核用車人20xx元和承擔汽油費等所有費用,并通報批評;私用公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用車人作下崗處理,多次違反規(guī)定者將取消駕駛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凡不按規(guī)定用車的單位和個人,若發(fā)生交通違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按規(guī)定全額賠償。
4、按規(guī)定每月做好安全學習,出車記錄,車況檢查等臺帳統(tǒng)計評定工作,并按時上報集團綜合辦公室,未及時上報的考核該單位負責人或車輛責任人100元。單位無車輛安全管理檔案和臺帳的考核單位或個人200元。
5、車輛責任人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車況完好,爭創(chuàng)一類車。檢查中發(fā)現因日常保養(yǎng)工作沒有到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50元。
6、經檢查評定為三類車(80分以下)的考核該車輛責任人100元。
7、被評定為三類車的車輛所在單位(部門)必須限期整改,實施車輛的保養(yǎng)或修理,并接受復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該單位(部門)200元。
8、不接受檢查、不服從管理的考核當事人200元,對不經批準不參加集團組織的會議,一律考核50元。
9、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及時、不真實上報集團的考核當事人200元。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7
1、用車做到“二優(yōu)先”,即:優(yōu)先接待客商用車、優(yōu)先局領導公務用車。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調度使用,力爭做到不因車輛調配影響工作。
2、節(jié)約公務車輛運行成本,盡量減少車輛外出次數,相對固定工作人員因公在縣內辦事的`車輛安排時間,一般情況下為每天上午的11:00,下午的4:00,其余時間原則上不安排車輛外出。
3、嚴格控制長途用車,因外出招商確需長途用車的,由用車人填寫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局辦公室備案。
4、應急用車,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使用。
5、公車外派使用期間,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及車輛停放規(guī)定,嚴禁將車輛停放在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場所。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8
第一條 車輛管理
1、公司公務車、貨車、班車證照的保管、車輛的年審及車輛保險,養(yǎng)路費的購買事務統(tǒng)一由人資行政部指定專人(或司機)負責。
2、使用公務車須事前向人資行政部申請調派,并填寫派車單,人資行政部依重要性順序派車。臨時緊急任務除外。
3、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公司無關的人員使用。
4、非公司指定駕駛員不得隨意駕駛公司車輛。
5、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將予以處罰。
6、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
7、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
8、公司所有車輛由人資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調度、保養(yǎng)、維護。車輛維修、保養(yǎng)指定專業(yè)廠家,統(tǒng)一結算,否則費用一律不準報銷。
9、公司所有車輛油料由財務部統(tǒng)一購買油本,統(tǒng)一結算。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憑發(fā)票實報實銷。
10、車輛設置駕駛記錄,每日使用后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人資行政部了解車輛受控狀況。
11、因私借用公車應填寫派車單注明私用,并由人資行政部核算費用,個人支付。
12、公司領導的專車,員工不得隨意調用或駕駛。特殊情況,需征求領導同意,并由領導指派的司機隨車駕駛。
13、公司員工的私車,在車主同意的`前題下,若被公司征用,公司應按“1公里/1元”進行油費及車輛磨損補貼。
第二條 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員負責。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
3、私用時發(fā)生事故,除扣掉保險賠付后全部費用由私人負擔。
4、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導致車輛損壞或故障,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第三條 駕駛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
2、不論用車者是否為本公司職工都應熱情服務,小心駕駛、確保安全。
3、對于公司客人,更應熱情服務,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開。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協(xié)助。
6、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司機離開時,應將其放于后行李廂加鎖或提醒隨身攜帶。
7、確保車輛隨時處于安全、準確、可靠的良好狀態(tài)。
8、確保車輛在工作期間油料充足。
9、保持車輛外觀和車內整潔。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9
1、車輛相關費用報銷必須實事求是,一經發(fā)現并證實亂報費用等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一律嚴肅處理。
2、車輛維修、保養(yǎng)費用現場結算,費用報銷經駕駛員及財務審核后,分管領導簽批后定期報局主要領導審簽后報銷。
3、車輛因工作需要產生的停車費、過路費等費用,車輛責任人每月集中一次報銷。嚴禁大手大腳,損公肥私,經核實屬實的',從嚴處理。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0
為了規(guī)范集團車輛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用車部門,由運輸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一條 車輛由運輸部統(tǒng)一管理、調度。
第二條 各部門公務行政用車,提前一天由用車申請人填寫《用車計劃通知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提交運輸部。
第三條 車輛使用遵循“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作業(yè)和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
第四條 城區(qū)辦事原則上多人同車辦理,嚴禁公車私用。
第五條 臨時用車,用車部門經理,報集團主管運輸部上級領導批準簽字后,將用車申請單交運輸部安排車輛。
第六條 用車單位應積極配合運輸部順利出車。
第七條 外單位或個人用車,由使用人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由運輸部安排車輛。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管理,規(guī)范車輛行駛、停放,保障師生員工的通行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創(chuàng)建文明整潔的校園環(huán)境,特制定本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凡是進入上海理工大學校園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三條保衛(wèi)處為校園機動車輛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出入校園及校內動態(tài)、靜態(tài)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車設施的使用和管理。職責為:
1、對校門口進出車輛進行管理與檢查。
2、校園道路交通指示標志的設置,劃定禁行、禁停區(qū)域。
3、對違反本車輛管理辦法的'車主進行管理和處罰。
4、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措施對校園車輛進行區(qū)域性指揮和管理。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四條本校在職教職工憑本人教師卡及駕照行駛證可辦理一張“上海理工大學機動車通行卡”(以下簡稱通行卡)。通行卡只限本車使用,不得轉借他人。辦理辦法詳見附件1《上海理工大學機動車通行卡辦理細則》。
第五條嚴禁無牌照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嚴禁無駕駛執(zhí)照的人員駕車進入校園或在校園行駛;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試車和酒后駕車。
第六條各種特種車輛,經門衛(wèi)問明情況,可直接進入校園。
第七條出租車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接送老弱病殘者、搬運重物、惡劣天氣等)需經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同意,進入校園。
第八條機動車輛因特殊情況需進入禁行區(qū)或禁停區(qū)的,必須事先征得保衛(wèi)處同意后方可進入;未經許可擅自進入的,保衛(wèi)人員有權制止并責令其將車輛駛離禁行區(qū)或禁停區(qū)。詳見附件2《上海理工大學校內道路交通管理細則》。
第九條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堅持“行人優(yōu)先”原則,按校園內設置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行駛,禁止鳴笛,進出校門不超過5公里/小時,校內行駛不超過20公里/小時。
第十條保衛(wèi)處有權對所有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進行檢查,有權制止可疑車輛出校。機動車輛出校門,駕乘人員必須配合門衛(wèi)檢查,凡攜帶物品出校門,須由學院、部處開具有效物品出門單,物品出門單應由所在單位蓋章或簽字,經門衛(wèi)檢查后給予放行。
第十一條學校各單位組織重大活動,涉及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的,應事先與保衛(wèi)處聯系,須到保衛(wèi)處備案,保衛(wèi)處負責指揮交通、管理車輛。
第十二條生活保障用車(送食品、煤、清運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車進入學校時,由負責部門到保衛(wèi)處備案,確定具體時間和路線。
第十三條進入校內的機動車輛一律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亂停亂放,不得影響其他車輛的停放,不得影響交通。
第十四條通行卡僅作為進出校門憑證,不作為保管憑證。
第十五條愛護停放場地內的所有設施、裝置以及其他車輛,因過失導致損壞的,肇事車主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學校班車應在指定地點停車和上下客,其他路段禁止停車上下客。
第四章違規(guī)處罰
第十七條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本辦法。
第十八條對違規(guī)車輛的處罰由保衛(wèi)處負責實施。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上海理工大學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2
一、公司車輛違章怎么處理
1、公司車輛違章需根據行政辦注明的每臺車的駕駛員和使用起止時間,在該時間段的交通違章由該駕駛員承擔;如果有違章但此時間段沒有對應的派車記錄的,原則上由該車專職司機和派車人員承擔交通違章責任。
2、派車人員和駕駛員將公車私用,不按派車單執(zhí)行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在此時間段的交通違章一律由該派車人員和駕駛員承擔。
3、行政辦每月月底前對公司所有公務車輛交通違章情況進行網上查詢,有違章記錄的,書面通報給車輛專職司機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車輛交通違章處理的原則是:誰違章、誰處理,處理違章所涉及的扣分處罰由違章責任人承擔;處理違章所涉及的費用按以下兩種情況酌情處理。無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50%公司50%,兼職駕駛員承擔30%公司承擔70%,有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100%,兼職駕駛員承擔50%公司承擔50%.
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總則
第1條為了統(tǒng)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與車輛責任人左炳祥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維修保養(yǎng),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xù)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tǒng)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6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1),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fā)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7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2),駕駛員在發(fā)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8條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fā)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9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貨、辦事、聯系業(yè)務、接送。(2)接送公司賓客。(3)專車專用。
第10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
第11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fā)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第12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3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4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清洗車輛。
第四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yǎng)
第15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zhí)行各種維修保養(yǎng),并須按照預算執(zhí)行。車輛維護應該最少每二周進行一次,同時填寫附件4:《車輛維護一覽表》。第16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加油程序
。1)司機發(fā)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yǎng)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yǎng)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yǎng)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
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yǎng)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車內外衛(wèi)生、一般保養(yǎng)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不同程度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7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8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tǒng)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0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xù)。
第六章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第21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2條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3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4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5條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6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3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總經理/副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27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3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tǒng)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jié)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fā)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yǎng)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
公司車輛用于公司業(yè)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辦事時使用。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xié)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guī)和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公司所有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tǒng)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氐焦竞,駕駛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門負責人,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明車輛已返回。如違反規(guī)定私自出車,或未簽字的,一經發(fā)現負激勵50元/次。
。4)駕駛員在離開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fā)現有未關者,一次負激勵50元。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門經理批準。
。5)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由行政部主管統(tǒng)一調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一經發(fā)現,負激勵100元/次。
。6)未經公司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fā)現,負激勵200元/次。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開除。
2.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根據情況具體安排車輛。
。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車輛使用登記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等記入并由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后,通知車輛駕駛員準備出車。如發(fā)現未做記錄的,負激勵20元/次。
。3)車輛駕駛員每次出車前需到公司前臺做好登記,并填寫好《車輛使用登記表》。漏登記的,負激勵20元/次。
。4)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出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的'時間安排出車。
(5)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在無照駕駛、駕車外出、駕駛員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等情況下,出現違反交通規(guī)則,發(fā)生違章罰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后果。
3.車輛管理:
(1)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定期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及時發(fā)現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如發(fā)現問題,一條負激勵20元/次。
(2)公務車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門登記《加油卡使用登記》領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畢后,油卡需及時歸還行政部。行政部門負責加油卡加油情況的查詢,每月打出加油明細。如發(fā)現異常情況,不如實加油者,負激勵元/次,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
(3)在駕駛過程中發(fā)生故障,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fā)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
。4)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車輛的一切資料由行政部門存檔保管,并在車輛保險,年檢到期前通知車輛駕駛員,協(xié)助辦理保險,年檢等手續(xù)。如未按時年檢及保險,由行政部門車輛檔案負責人及司機共同承擔損失。公司駕駛員務必了解本規(guī)則之一切內容;管理規(guī)則將根據實踐的發(fā)展不斷充實和修訂。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車輛管理,本著降低使用費用、又滿足用車需求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特指川豪企業(yè)成都地區(qū)的行政辦公用車,具體包括長安川ASV728、長安川APA683、商務車川AYB548、奧迪川APQ121。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川豪企業(yè)成都地區(qū)所有車輛的管理,各分支機構的車輛管理可參照本辦法,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是車輛管理的唯一歸口管理部門。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和修正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監(jiān)督執(zhí)行,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二、負責對公司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第一責任人為各責任駕駛員。
三、負責購買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養(yǎng)路費及繳納其他相關費用,并與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保持友好關系和聯系,第一責任人為車隊隊長。
四、負責公司車輛的安全教育及事故處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五、負責車輛購置及辦理相關手續(xù),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六、負責責任駕駛員的交接車登記手續(xù),對離職責任駕駛員的車輛進行驗收,第一責任人為車隊隊長。
七、負責建立健全車輛技術資料檔案,負責建立各部門車輛使用臺帳,并對各部門用車實施動態(tài)管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八、負責公司所有車輛調度,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九、負責費用管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十、負責其他與車輛相關的事宜,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六條用車申請
一、原則上,各部門用車必須在前一天下午17:00前申請。由用車人填寫《川豪企業(yè)派車單》,經其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三樓前臺統(tǒng)一調度。
二、車輛統(tǒng)一調度前,須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批準。
三、公司車輛因公要離開大成都范圍的,須報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
第七條車輛調度
一、一般情況下,除奧迪外,其他車輛的調度全權由行政人事部三樓前臺負責,嚴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門擅自調配車輛。
二、調度人員須根據各部門用車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和事情的輕重緩急,對各部門用車做出統(tǒng)籌安排。
三、調度人員須全力配合和協(xié)調各單位的用車需求,不得以各種借口推脫,或不予支持和配合。
四、調度人員在安排車輛時,須優(yōu)先保證財務取、送款、量房、貨物運輸、機要件和急件的取送、重要客人的接送以及工程用車。
五、特別說明:
1、奧迪川APQ121主要為羅總用車和用于經銷商接送,以及經羅總批準的其他用途。
長安川A-SV728主要是用于家世界部門貨物的運輸和派送。
長安川APA683在周一到周五主要是用于工程部工程方面問題的處理和解決。
商務車川AYB548主要用于周六、周日的公司活動和平時市場部、設計部樣板房量房。
2、公司總裁有權隨時征調公司所有車輛。
3、若無特殊情況,盡量避免中午或晚上派車,以保證責任駕駛員有充足的休息時間,調度人員有權要求責任駕駛員在接到派車單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車和在規(guī)定時間內返回,以避免延誤其他部門的用車需求,對未按要求執(zhí)行者,調度人員有權進行處罰。
4、原則上,一環(huán)路內、設計師開工、交底都不予派車,如遇緊急情況時有客戶在場的,需客戶簽字確認或用車部門的負責人簽字、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或其授權人)確認后方可派車,并務必在送到后立即返回。
第八條車輛使用
一、所有車輛責任駕駛員必須接到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的《川豪企業(yè)派車單》后方可出車。
二、在使用車輛的過程中,各責任駕駛員必須隨時檢查車輛的關鍵部位(比如燈光、轉向、剎車、機油、輪胎等),若有問題及時書面報告,以便提前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
出車前,責任駕駛員必須應對水箱、機油、油量、剎車、剎車燈、大小燈、電瓶液、輪胎、車身外觀、發(fā)電機皮帶等部件做基本檢查,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出車后,要檢查存油量、氣量,發(fā)現存油、氣不足時,應立即加油、氣,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氣。
三、責任駕駛員必須隨時對車輛進行內外部清潔,并有權要求任何人不得在車內吃東西、吸煙,以保持車輛內外部的清潔衛(wèi)生。
四、車輛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進行修理。
五、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用車人不得要求責任駕駛員開往其它的地方,若情況特殊,用車人必須向調度人員說明原因。
六、在車輛使用過程中,責任駕駛員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有違規(guī)罰款,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擔。
七、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將車輛轉借、與人調換,更不得交與他人駕駛。
八、未經同意將車開出辦事或作他用的,一律重罰。
九、未經同意擅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的,所有經濟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責任駕駛員承擔。損失金額較大時,先由保險公司賠償后,公司有權再向責任駕駛員追賠全部損失。
十、工作期間,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必須用車的,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后,調度人員應及時派車,并免費為其提供使用服務。
十一、公司員工因私用車,需報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經理同意、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后方可安排,并按以下標準收費:
1、面包車收費標準:2.0元/公里(總裁特批不收費的'除外)。
2、商務車收費標準:2.6元/公里(總裁特批不收費的除外)。
員工因私用車,按實際發(fā)生的行使公里數,報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經理確認、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審核后,將相關費用交納到成都地區(qū)財務部,并知會車輛調度人員。
以上收費標準根據成都市物價和市場行情不定期做調整。
十二、車輛使用任務結束后,以及節(jié)假日,責任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嚴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門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其他地方停放,否則一律重罰。
十三、責任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所有證件復印件留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存檔備查)。證件不完備或失效,取消駕駛資格,并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知曉。否則出車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九條使用登記
一、車輛使用前,責任駕駛員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不相符的應及時告知一樓前臺作好記錄后方可出車,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并標明時間、地點、用途、相關費用(如過路、過橋費)等,登記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后,請用車人簽字確認。
二、每月3號之前,責任駕駛員應將上月《車輛行駛記錄表》交一樓前臺進行確認、匯總和統(tǒng)計,若經所有用車人確認后的車輛里程記錄與車輛實際里程數不符,則超出部分按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款之收費標準計算后由其責任駕駛員承擔。
第四章車輛保養(yǎng)、維修
第十條車輛保養(yǎng)
一、車輛的保養(yǎng)時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保養(yǎng),保養(yǎng)時責任駕駛員應在現場作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或委托他人代替。
二、車輛需要保養(yǎng)時,責任駕駛員必須填寫《車輛保養(yǎng)申請單》,注明保養(yǎng)時間、保養(yǎng)內容、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等,經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如發(fā)現車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情況,應立即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知曉并進行相應處理,否則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
四、責任駕駛員要定期保養(yǎng)車輛,定時檢查、更換機油并記錄更換機油里程,認真做好出車前、收車后的檢查保養(yǎng)工作,保持車輛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況,延長車輛使用壽命。
五、責任駕駛員應每天早上10點前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第十一條車輛維修
一、公司車輛的維修,須指定修理廠,定點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的正規(guī)修理廠。若需更換修理廠家,須報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
二、車輛需要維修時,責任駕駛員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注明維修需要的時間、維修內容、大致費用(維修費用須事先與維修廠家交流,獲取準確報價)等,經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在車輛維修過程中,責任駕駛員應加強監(jiān)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維修申請表》不相符時,應和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責任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檢驗合格后方可在修理結算單上簽字。
四、責任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詳細記錄檢修情況。
五、每月1日,車隊隊長應對所有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并填寫《車輛例行檢查月報表》,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備案。
六、車輛外出時發(fā)生故障,應及時向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匯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須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
七、因操作失誤或保養(yǎng)不善造成車輛損壞的,將追究責任駕駛員責任,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費用管理
第十二條油耗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持加油、氣本(卡)在指定地點加油(長途除外),責任駕駛員必須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作好相關加油記錄,以便進行相關結算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在外加油,否則費用自理。特殊情況須報經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后方能加油,并在發(fā)票背面寫明原因交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后方予以報銷。
二、所有車輛的耗油量必須按核定標準進行報銷,車輛耗油量標準每半年核定一次,由車隊隊長與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共同核定。
三、所有車輛耗油量不得超過核定標準的105%,超出部分由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
四、每月初,所有車輛責任駕駛員必須就本車上月度使用情況、行使公里數、耗油量等情況進行匯總,并報送三樓前臺進行匯總。
五、所有車輛的使用情況、行使公里數、耗油量等情況每月分析一次,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
六、因公外出在異地加油的,責任駕駛員憑派車單、出差申請單、加油發(fā)票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后方予以報銷。
第十三條保養(yǎng)、維修費用
一、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用在1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后即可進行。
二、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用在100元(含)-300元范圍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
人事部經理審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即可進行。
三、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用超過300元(含)必須報總裁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報銷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用時,必須提供相關明細,責任駕駛員、車隊隊長必須共同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
一、其他費用包括國家規(guī)費(養(yǎng)路費、保險費、五路一橋等)、洗車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
二、車隊隊長負責車輛年審,其所有費用(包括車輛使用稅、保險費、養(yǎng)路費、年審費用、其它雜費等)的申請、報銷由其負責。
三、停車費、過路過橋費等按實際發(fā)生額進行報銷,但均需車隊隊長簽字確認。
四、費用在1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后即可進行。
五、費用在100元(含)-300元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即可進行。
六、費用超過300元(含)必須報總裁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費用報銷
一、上述費用的報銷,將按成都地區(qū)各單位在用車過程中相關費用的實際發(fā)生由財務中心或成都地區(qū)財務部進行分攤。
二、責任駕駛員報銷各種票據時,必須在票據背面寫上日期、車號、事由及停車地點并與使用人共同簽名后當月報銷。
第六章事故管理
第十六條車輛事故處理
一、事故發(fā)生后,責任駕駛員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報警,積極協(xié)同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和向公司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匯報。
二、接到事故報告后,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協(xié)助交警收集資料,協(xié)調并處理現場工作。并應立即向總監(jiān)報告,通知保險公司迅速趕往肇事地點勘查處理。
三、在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責任劃分后,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應在兩天內形成書面匯報材料,上報公司,并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四、事故發(fā)生后,若有傷患,應先急救傷患,而后查勘現場。
五、相關人員在處理事故時,應盡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并記明其姓名、住址、聯系方式或車牌號等。
第十六條車輛事故責任劃分和損失承擔
一、本公司汽車肇事責任劃分,以交警事故大隊事故勘查結論為準。
二、因責任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責任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并將依據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的責任駕駛員的法律責任和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駕駛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三、因車輛原因或所運輸的貨物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成都地區(qū)行政人事部經理按實際情況進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5
為使車輛管理統(tǒng)一合理化,能夠及時有效的使用,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備保障,特定本辦法。
一、公車私用一切后果自負,違章、扣分、罰款、第三方事故等。
(使用人必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在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薄上如實登記后方可執(zhí)行)
二、公車公用
1、違章:扣分個人承擔,罰款個人70%,公司30%
2、事故的.發(fā)生(考慮此車只有第三方保險,且保險最大額度為10萬)
A、X元—500元以下(含500元)公司與駕駛人各負50%責任
B、500元以上,除保險保額以外,公司承擔80%,各人承擔20%。
3、重特大事故(指造成傷殘或死亡),考慮到車輛保險,公司員工保險實際情況,定于,由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4、車輛加油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暫定900元/月,行車范圍為十堰市市區(qū),周邊縣市及外省市另算。
三、車輛保養(yǎng)與維修由公司承擔,根據車況,行車里程,定期執(zhí)行。
四、若發(fā)現以公事名義借用車輛辦私事,且未事先申請的,一切后
果由盜用人自行承擔,并給予500元罰款。
五、未盡事宜,協(xié)商補充,一切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執(zhí)行。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1-26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精選】11-17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薦]11-26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1-17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精]11-18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經典15篇11-26
車輛使用及管理制度15篇[推薦]11-26
(熱)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5篇11-17
學校車輛使用規(guī)定03-17
機動車輛安全使用規(guī)定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