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国产aⅴ,久久99精品九九九久久婷婷,日韩在线第三页,a在线视频免费观看,久久精品不卡毛片,国产精品无套,亚洲性图一区二区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9 14:22:58 好文 我要投稿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篇(優(yōu)秀)

  在現(xiàn)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作社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篇(優(yōu)秀)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

  1、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jiān)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2、新購農業(yè)機械,必須及時到監(jiān)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xù)。

  3、未按規(guī)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yè)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4、農業(yè)機械投入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保養(yǎng)、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tài),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yè)機械。

  5、不準把農業(yè)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未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yè)機械。

  6、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yè)機械。

  7、嚴禁隨意改裝農業(yè)機械或改變農業(yè)機械結構。

  8、拖拉機通過村莊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9、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guī)定。

  10、農業(yè)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yè)或其他作業(yè)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guī)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2

  機車庫是“三庫兩場”建設之一,是機務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認真管理好機車停放庫,有利于機車的'安全、檢修、保養(yǎng)和延長使用壽命.

  具體要求:

  一、機車要定位停放,有專人管理,保持門窗完整,庫內外清潔有序。

 二、無可靠取暖設施,冬天應放水.

  三、出入庫必須由駕駛員駕駛,、禁止非駕駛員開車。

  四、庫內滅火器材應配齊,性能應良好。

  五、庫內禁止用明火烤車或照明。

  六、車頭應朝門停放,以便隨時出庫. 七、停車后應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3

  一、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接受農機監(jiān)理部門的'安全管理。

  二、新購農業(yè)機械,必須及時到監(jiān)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xù)。

  三、未按規(guī)定參加檢審或檢審不合格的農業(yè)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準使用或駕駛、操作機械。

  四、農業(yè)機械投入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保養(yǎng)、緊固、調試,達到良好技術狀態(tài),不準駕駛、操作安全裝置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農業(yè)機械。

  五、不準把農業(yè)機械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操作,嚴禁年老體弱、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員駕駛、操作農業(yè)機械。

  六、不準酒后駕駛、操作農業(yè)機械。

  七、嚴禁隨意改裝農業(yè)機械或改變農業(yè)機械結構。

  八、拖拉機通過村鎮(zhèn)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兒童追車、扒車。

  九、拖拉機上道路行駛時,不準超速和違章載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規(guī)定。

  十、農業(yè)機械在進行田間作業(yè)或其它作業(yè)時,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規(guī)定,切實加強防護措施。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4

  成員大會制度

  一、為了保護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xiàn)民主管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

  三、成員大會職責:

  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成員);

  3、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4、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5、審議本社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

  6、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8、審議批準理事會、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交的年度業(yè)務報告;

  9、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10、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lián)合等做出決議;

  11、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數(shù)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12、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成員大會由理事會(理事長)負責召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五、合作社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shù)應當達到成員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shù)過半數(shù)通過;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七、遇下列情況,可以臨時召開成員(代表)大會: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2、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議。

  八、成員大會對有關議案進行表決時,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時,可書面委托成員代理,一個成員最多只能代理兩個成員。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為了規(guī)范理事會的行為,促進合作社發(fā)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zhí)行機構,對成員大會負責。

  三、理事會由6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四、理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zhí)行成員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3、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xié)作活動;

  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6、接受、答復、處理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7、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

  9、履行成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理事會的召開次數(shù),每年召開4次以上。

  六、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七、成員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1名理事長,依照章程的規(guī)定行使職權。

  八、理事長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職責:

 。ㄒ唬┲鞒殖蓡T(代表)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ǘ┖炇鸨旧绯蓡T出資證明;

 。ㄈ┖炇鹌溉位蛘呓馄副旧缃浝、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聘書;

 。ㄋ模┙M織實施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男谐蓡T(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理事會接到監(jiān)事會質詢或建議的書面通知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監(jiān)事會工作制度

  一、為了規(guī)范監(jiān)事會行為,促進合作社發(fā)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監(jiān)事會是合作社的監(jiān)督機構,代表全體成員監(jiān)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yè)務執(zhí)行情況。

  三、監(jiān)事會由5人組成,設監(jiān)事長一人。監(jiān)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監(jiān)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監(jiān)事會職責:

  1、監(jiān)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zhí)行情況;

  2、監(jiān)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yè)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jiān)察工作;

  3、監(jiān)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4、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jiān)察報告;

  5、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7、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fā)生業(yè)務交易時的業(yè)務交易量(額)情況;

  五、監(jiān)事會會議由監(jiān)事長召集,監(jiān)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監(jiān)事召集;監(jiān)事會每年召開2次以上。

  六、監(jiān)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jiān)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jiān)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jiān)事同意方能生效。

  社員入社管理

 。ㄒ唬┤肷缡掷m(xù)

  1、凡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能夠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書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長(或理事會)提出申請,填寫《專業(yè)合作社入社申請書》。

  2、提出書面申請后,經社員(代表)大會核查討論通過后,即成為本社社員。

  3、自提出書面申請后,一周內理事長(或理事會)應做出答復。

  4、本社社員統(tǒng)一持《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社員證》。

 。ǘ┥鐔T權利

  1、參加社員(代表)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3、按照本社章程規(guī)定或者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余;

  4、查閱本社章程、社員名冊、社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5、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7、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社章程規(guī)定退出本社;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

 。ㄈ┥鐔T義務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2、按照章程規(guī)定向本社出資;

  3、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yè)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guī)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yè)務合同,發(fā)揚互助協(xié)作精神,謀求共同發(fā)展;

  4、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社員共有財產;

  5、不從事?lián)p害本社社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6、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消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的債務;

  7、承擔本社的虧損;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社員退社管理

  1、社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填寫《合作社退社申請表》,方可辦理退社手續(xù)。

  2、團體社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并填寫《xxxxxx專業(yè)合作社退社申請表》。

  3、退社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社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4、社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后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社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本章程規(guī)定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5、社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本社已訂立的業(yè)務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

  6、退社社員需要將《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社員證》上繳收回,進行社員資格注銷。

  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了規(guī)范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10000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10000-100000元,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100000元以上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xù)。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

 。1)彌補上年度虧損;

 。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guī)定;

  (3)向成員進行盈余返還;

 。4)向投資者分利。

  八、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jiān)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1月底前向成員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的價格確定,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成員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成員賬戶,詳細記載成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成員與非成員要單獨核算。十三、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zhí)行監(jiān)事(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督指導和業(yè)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jiān)督。

  盈余分配制度

  一、為了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xiàn)合作社的本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持有本社《成員證》的成員。

  三、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財產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積。盈余公積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取。用于發(fā)展生產,可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

  2、提取風險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guī)定的比例提取。

  3、向成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按照交易量(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份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超過40%。入社不滿一年的成員,根據成員實際出資、入社時間,按比例按時間段進行分配。

  四、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經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執(zhí)行。

  五、按交易量(額)比例返還金額及平均量化到成員的資金份額要記載到《成員證》中。

  學習培訓制度

  一、為了給合作社成員提供良好的服務,提高成員的生產經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參加學習培訓的為本社持有《成員證》的成員。

  三、定期組織成員學習培訓,提供技術指導、信息服務及相關知識的傳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術、學習培訓等服務不少于5次;每次培訓成員人數(shù)60%以上。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檔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計劃、發(fā)展規(guī)劃、會議紀錄、往來函件、購銷合同及協(xié)議等各種文書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各種會計檔案。

  二、合作社會計負責對各種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的統(tǒng)一管理。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柜存放。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會計人員必須按季度對會計憑證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終了,對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和文書檔案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按年度分類編制檔案目錄。

  四、查閱或調用檔案資料,必須經合作社負責人同意,并建立檔案查閱或調用登記簿,對查閱時間、內容、歸還時間等作好記載。

  五、銷毀檔案資料要嚴格按程序進行,屬銷毀范圍的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登記造冊并報縣有關部門批準后才能銷毀。

  民主管理制度

  一、組建民主監(jiān)督小組,其小組成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非理事會、監(jiān)事會成員及本社管理人員;

  2、政治思想較好、為人正直、熱心為群眾服務、甘于奉獻的本社成員;

  3、具有較好的種植技術,在合作社有較好的群眾基礎。

  4、關心合作社發(fā)展,有一定經濟頭腦。

  二、本社民主監(jiān)督小組由3人組建,由成員大會選舉產生,與理事會、監(jiān)事會任期一致。

  三、民主監(jiān)督小組的職責是:

  1、對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項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2、對社務公開、財務公開、資金審批等制度的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

  3、對本社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財務收支票據,每季度進行一次審核,并蓋上本合作社專用章,會計人員據此入賬;

  4、如實反映成員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監(jiān)督小組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因工作需要,理事會提出召開的應隨時召開。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公室文件管理、物資管理工作;

  二、負責公司電話、電腦維修工作;

  三、負責文具采購及發(fā)放工作;

  四、負責訂購出差人員火車票、飛機票;

  五、負責飯?zhí)谩⑺奚峁芾砉ぷ鳎?/p>

  六、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工作;

  七、負責與經營有關的互聯(lián)網信息收集、上報各項報表及資料工作。

  營業(yè)部工作職責

  營業(yè)部按照章程規(guī)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按理事會制定的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時掌握市場動態(tài),謀劃營銷策略,實施營銷宣傳,拓展銷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產品收購價格和銷售價格,并報理事會批準;

  三、對內與合作社成員簽訂本社產品收購合同,對外與銷售商簽訂本社產品銷售合同;

  四、按合同約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兌現(xiàn);

  五、負責對經濟合同糾紛的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社產品的加工,創(chuàng)優(yōu)本社產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門管理制度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財務部工作職責

  財務部按照章程規(guī)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搞好會計核算,按照《會計法》、《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賬目,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二、負責管理好貨幣資金,督促管理好財產物資、產成品,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三、負責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員、出納員崗位責任制、資金管理及費用開支制度、社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四、管理好各種檔案資料,包括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等資料。

  五、負責制定、實施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庫管員崗位職責

  1、每天按指定時間完成填寫庫存報表及采購申請工作,要求標明物品的名稱、數(shù)量、單價、規(guī)格、庫存量、申購量等內容。

  2、嚴格檢驗入庫貨物,根據有效到貨清單,核準物品的數(shù)量、質量等,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并在采購發(fā)票及清單上簽字確認。

  3、根據使用部門需要量及物料性質,選擇適當?shù)臄[放方式,輕拿輕放,分類明細,避免人為損壞及堆放雜亂帶來的不便,科學安排庫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齊、美觀、方便。

  4、物品入庫后要馬上入賬,準確登記。

  5、物品出庫時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不全不得發(fā)貨。有特殊情況,需有關領導簽字批準。發(fā)貨時按出庫單辦理出庫手續(xù),削減賬卡。

  6、做好月盤點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賬物相等,賬賬相符。

  7、主動與使用部門聯(lián)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況,防止因缺少溝通造成的物品短缺。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5

  一、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jiān)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jiān)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一、合作社建立總帳,設現(xiàn)金、存款、應收款、成員往來、產品物質、固定資產,股金等明細帳進行核算。專項資金實行專項核算。

  三、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huán)節(jié)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計劃與審批、審批與采購、采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jiān)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專門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因管理不善造成資產損失或者浪費,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四、根據合作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比例。定期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資產清查報告,提出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資產管理,嚴防資產流失。

  五、現(xiàn)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guī)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xiàn)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事人負責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

  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六、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3000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

  在3000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

  在10000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xù)。

  七、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jiān)事會在每月財務軋賬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guī)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糾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八、財務人員要定期按規(guī)定編制財務報表和統(tǒng)計報表,上報相關部門。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6

 一、合作社機構設置

  合作社除《章程》設置社員大會、理事會和監(jiān)事會外,還在理事會下設辦公室、財會科、技術信息科。

  二、合作社運作機制

 。ㄒ唬┍旧鐚嵭欣硎聲䲡h制度。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礎上,按“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原則,對所議事項作出決策。

 。ǘ├硎聲男小墩鲁獭芬(guī)定職責外,對下列事項作出決策:

  1、合作社工作和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請人員勞動報酬標準;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ㄈ├硎聲掠衫硎麻L負責保管,以理事會名義形成的、文件等文書資料,應加蓋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員除履行理事會《章程》規(guī)定的職責外,實施崗位目標管理。

 。ㄎ澹┍O(jiān)事會除履行理事會《章程》規(guī)定的職責外,應對理事會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及理事會決策執(zhí)行情況等實施監(jiān)督。

 。├硎聲䦟嵭小皺、責、利”相統(tǒng)一的目標管理責任制。目標責任制由理事會按年制定并負責考核,對違反《章程》、內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標任務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標制度規(guī)定的標準承擔經濟責任;對工作業(yè)績佳、完成目標任務好的,按制度及目標制度規(guī)定的標準給予經濟獎勵。

  三、財務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h洋溪鎮(zhèn)順生中藥材專業(yè)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

  四、人員聘用制度

  會計、出納、技術員的聘用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審查同意后,由理事長聘用,實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員在理事會的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五、所聘人員崗位責任制

 。ㄒ唬媶T職責

  1、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按規(guī)定使用印章;

  2、負責按《會計法》和國家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財務核算,并確保其真實和完整;

  3、負責編制合作社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狀況說明書和利潤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會計信息,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4、負責保存、管理財務檔案,并確保財務檔案的安全和完整;

  5、負責定期核查帳表及財務明細,盤查合作社物資、貨幣資金等,確保帳款、帳實、帳據、帳帳和帳表“五相符”;

  6、按《會計法》及合作社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對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財務檔案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7、對不按規(guī)定使用合作社《財務專用章》而造成的損失,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ǘ、出納員職責

  1、負責協(xié)會財務收支、款項的劃轉和存。

  2、負責建立、登記現(xiàn)金、存款日記帳;

  3、定期核對現(xiàn)金、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確!皫た睢毕喾

  4、負責保管、使用合作社現(xiàn)金、存款支票,管理合作社有價證券,確保其真實、安全和完整;

  5、負責審核合作社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對不合法規(guī)的財務收支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ㄈ、其他工作人員職責

  1、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管理及中藥材營銷;

  2、技術信息科負責技術指導、技術推廣、技術培訓和相關自信傳達等。

  六、合作社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

  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具備良好的素質、加強學習、堅持學習制度,做到學有所長、學有所得,創(chuàng)建學習型機關。

  1、實行每個星期一學習的制度。安排政治和業(yè)務學習,并匯報各自一個星期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星期工作打算,對各工作進行周調度;

  2、每月30日為月例會日,主要是對當月工作進行小結,提出下一月工作計劃。

 。ǘ、考勤制度

  1、本合作社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出差、下鄉(xiāng)、請假人員均由辦公室負責人在《考勤表》上注明;

  2、上下班簽到時間為規(guī)定的上下班時間內15分鐘內(即每天上班后15分鐘內和下班前15分鐘內),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簽到的,視為曠工;

  3、簽到結束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及時收回考勤表,并將《考勤表》存放好,每月公布一次;

  4、嚴禁簽到后從事工作之外的家務和娛樂活動等;

  5、工作人員臨時外出辦事,應向單位領導或辦公室說明去向,一時不能按時簽到的要向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6、每月曠工三次扣除全勤費,一年內曠工十次扣除全年考勤費。

 。ㄈ、請假制度

  1、請假半天以上者,均要履行請假手續(xù),并填寫書面請假條,報領導批準;

  2、請假者必須在準假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者或超假者,均按曠工處理;

  3、假條統(tǒng)一由辦公室保管,并由辦公室按制度進行管理,請假必須履行銷假手續(xù),假滿的第二天即應銷假,未銷假的一律視為超假。因特殊情況超假的,應及時向單位主要領導報告理由,經領導同意后,方可續(xù)假。

  (四)、值班制度

  1、值班分工作日值班和節(jié)假日值班,實行8小時制。工作日值班人員必須提前到崗,負責做好每日的小掃和人員簽到,保證8:15前燒好開水,打掃好衛(wèi)生;

  2、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值班;

  3、值班人員要認真接好電話,承接上級部門的'指示,通知等,做好值班記錄,有重要或緊要事情,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意見妥善處理。值班人員在值班時一律不能關手機。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因違反紀律造成的影響和后果,由當事人負責,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

  合作社社員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對象。參加盈余分配的人員為本社社員。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財務人員要做好財物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余,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財務核算結束后,向理事會提交盈余分配。

  三、盈余分配順序和辦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積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guī)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若累計有虧損,首先彌補虧損,抵虧后的公積金余額再用于擴大生產經營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2.向社員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經過上述分配后的余額,可按照出資額比例進行分配,也可按交易量(額)向社員返還。

  四、審批程序。理事會接到合作社財務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組織召開有監(jiān)事會成員、管理人員、社員代表參加的理事擴大會,聽取意見,進一步完善方案,經理事會審核后,提請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五、登記造冊。財務部及時按社員(代表)大會審議批準盈余分配方案,登記造冊,及時發(fā)放到社員手中。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7

  一、自覺遵守各項安全防火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他人的違章行為。

  二、加強對防火設備的保養(yǎng),搞好作業(yè)場所的安全防火工作.滅火工具齊全有效(滅火器、沙箱、鐵鍬、掃帚),不準隨意亂動,保持完好狀態(tài)。 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

 三、不準私接、亂接電線,禁止使用明火烤車

  四、修理人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有無火災隱患,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五、安全責任人要時刻注意安全,消滅各類隱患,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fā)揮供銷合作社在發(fā)展社會主義經濟中的積極作用,規(guī)范供銷合作社的行為,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保證供銷合作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供銷合作社是在國家扶持下由農民和其他勞動者自愿入股組成的集體所有制合作經濟組織,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農業(yè)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力量,是加強政府與農民密切聯(lián)系的橋梁和紐帶,是城鄉(xiāng)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之一。

  第三條 供銷合作社的宗旨是為農業(yè)、農村和農民提供綜合服務,促進城鄉(xiāng)經濟的發(fā)展。

  第四條 供銷合作社實行自愿聯(lián)合、民主管理、平等互利、風險共擔的辦社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自批準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鶎庸╀N合作社和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的企業(yè)依法向工商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經核準后取得企業(yè)法人資格。

  第六條 本省各級供銷合作社和有關單位、個人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本省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支持供銷合作社事業(yè)的發(fā)展,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供銷合作社的組織體制

  第七條 供銷合作社的基本職能是:

 。ㄒ唬┴瀼貓(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行使政府賦予的管理職能;

  (二)研究制訂并實施本社的規(guī)章制度、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作意見,加強內部管理,搞好教育培訓;

 。ㄈ┙M織、指導所屬企業(yè)、單位及下級社開展業(yè)務、經營活動,對重要農業(yè)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

  (四)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的要求及供銷合作社系統(tǒng)的情況與意見,為社員和社員社搞好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八條 供銷合作社由下而上逐級入股聯(lián)合組成。上級社制定的基本規(guī)章制度、發(fā)展規(guī)劃和重大決策等,下級社應當執(zhí)行。上級社與下級社應當加強合作與聯(lián)合。

  第九條 各級供銷合作社所屬單位的資產歸本級社所有,由本級社授權其經營管理和有償使用。所屬單位對其所占用的資產負有保值和增值的責任。

  第十條 供銷合作社實行代表會議制。社員代表大會是供銷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屆任期3至5年。有關供銷合作社的重大事項,必須經社員代表大會討論和確認。

  基層供銷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社員推選產生。

  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社員社的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一條 供銷合作社社務委員會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是社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和執(zhí)行機構,向社員代表大會負責。每屆任期與社員代表大會相同。

  第十二條 供銷合作社實行主任負責制。供銷合作社主任是供銷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對社務委員會負責。供銷合作社主任應接受社員(社員社)監(jiān)督。

  基層供銷合作社的正、副主任由縣級社提名,經同級社務委員會選舉產生,或者由縣級社聘任,經同級社務委員會確認。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的正、副主任分別由同級社務委員會選舉產生。市和縣級社主任的任免和調動須征得上一級社的同意,并按供銷合作社章程有關程序規(guī)定予以確認。

  第三章 供銷合作社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十三條 基層供銷合作社以集鎮(zhèn)為中心,按照經濟區(qū)域設置,不設基層供銷合作社的鄉(xiāng)(鎮(zhèn))所在地可設分社或站?h級以上各級供銷合作社按照行政區(qū)劃設置。

  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一縣一社”,實行供銷合作社縣級和基層之間組織一體化。

  第十四條 新設立供銷合作社必須經上一級社審核同意,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準或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條 供銷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與終止,須經同級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并報上一級社批準,或由上一級社社務委員會討論決定。供銷合作社企業(yè)的終止,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 供銷合作社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供銷合作社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ζ淙控敭a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的權利;

 。ǘ┢溉魏徒馄杆鶎倨髽I(yè)和單位的負責人;

  (三)審批所屬企業(yè)和單位的重大經營、投資決策;

 。ㄋ模┍O(jiān)督檢查所屬企業(yè)和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

 。ㄎ澹┫碛歇毩⑦M行經濟、社會活動的自主權,自主確定經營形式、分配形式,自主決定內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勞動組織形式和用工;

 。┢渌婪☉斚碛械臋嗬。

  第十七條 供銷合作社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

 。ǘ┐_保資產的保值、增值和社員的合法權益,提高職工物質文化生活水平;

  (三)接受并完成國家和地方政府委托的任務;

  (四)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增強為農服務能力;

 。ㄎ澹┮婪ɡU納稅金;

 。┢渌婪☉敵袚牧x務。

  第十八條 供銷合作社所屬企業(yè)和單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享有經營、用工、分配等自主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五章 供銷合作社的經營服務

  第十九條 供銷合作社應當在城鄉(xiāng)建立綜合性經營服務網絡,開展多種形式的經營服務。經營服務機構的設置,要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狀況、城鄉(xiāng)建設和社員的需要,通盤規(guī)劃,合理布局,行業(yè)配套,協(xié)調發(fā)展。

  基層供銷合作社要堅持方便群眾購銷、便于領導和管理、符合經濟核算的原則,設置綜合商場、綜合門店、專業(yè)公司、專業(yè)門店、飲食服務、加工、修理、倉儲、運輸和其他生產經營服務機構;在人口較集中的村落可設置供銷分社或站;在行政村興辦綜合服務站或委托社員辦代購代銷店,同農民聯(lián)辦商店等。

  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可以根據發(fā)展市場經濟的需要,擴大經營規(guī)模,設置專業(yè)公司,在城市和集鎮(zhèn)建立批發(fā)市場、貿易中心、商場、連鎖商店以及其他生產經營服務機構。

  第二十條 供銷合作社可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投資舉辦跨地區(qū)、跨部門、跨行業(yè)、跨所有制、跨國界的企業(yè)集團、綜合商社、聯(lián)營企業(yè)、股份制企業(yè)以及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境外企業(yè)。

  第二十一條 供銷合作社的經營服務不受城鄉(xiāng)分工、行業(yè)分工、商品分工、經營層次和經營品種的限制。對于國家實行專賣、專營的.商品和其他業(yè)務,只要供銷合作社具備相應條件,都可以委托其經營或代營。

  供銷合作社要積極發(fā)展農產品加工、儲藏、運輸業(yè)和其他二、三產業(yè)。積極擴大對外開放,發(fā)展對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引進國外資金、技術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不斷增加出口創(chuàng)匯。

  供銷合作社應當根據農業(yè)、農村和農民的需要,積極拓展服務領域,擴大經營范圍,繁榮城鄉(xiāng)經濟。

  第二十二條 供銷合作社實行購銷結合、批零結合、聯(lián)購分銷、分購聯(lián)銷、綜合經營、專業(yè)經營、集團經營等靈活多樣的經營方式,可以自營、聯(lián)營、代理、代辦,還可以和其他經濟組織實行股份經營。

  在供銷、信息、科技、運輸、加工、儲藏等方面,為農民發(fā)展商品生產提供綜合性、系列化服務,積極推行貿工農一體化,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

  第六章 供銷合作社的內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基層供銷合作社和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的企業(yè)應當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證職工依法參與民主管理企業(yè)的權利。職工代表大會應當動員和組織全體職工,保障社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貫徹落實。

  第二十四條 供銷合作社的企業(yè)應當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強化經濟責任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科學規(guī)范的管理制度。大中型企業(yè)要逐步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

  第二十五條 供銷合作社的資產由社務委員會統(tǒng)一管理和使用。供銷合作社應當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單位設立、變更、終止后的財產處理,按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和社章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供銷合作社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財會制度。建立和實行互助合作、基金調劑制度。年終盈余在依法繳納所得稅后由各級供銷合作社按照本社章程和上一級社規(guī)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七條 供銷合作社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度,對各級管理人員實行選舉制、聘任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供銷合作社要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養(yǎng)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積極開展成人教育,興辦文化科學教育事業(yè)。

  第七章 供銷合作社與政府的關系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供銷合作社接受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管理,應當認真履行政府賦予的管理,完成政府委托的各項任務,保證政府宏觀調控措施的實現(xiàn)。

  第三十條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對供銷合作社進行指導、協(xié)調、扶持和監(jiān)督。應當把發(fā)展供銷合作社事業(yè)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在信貸、稅收、網點建設等方面給予扶持。

  革命老區(qū)、貧困地區(qū)的供銷合作社,享受國家和政府扶持當?shù)亟洕l(fā)展所實行的優(yōu)惠政策。

  第三十一條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要保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保障其組織的完整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平調供銷合作社的資金和財產、隨意改變其隸屬關系和限制經營范圍,不得非法干預其內部機構設置和用人自主權。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地方城市建設規(guī)劃占用供銷合作社土地、房產、經營網點、設施等,要有償使用,給予相應的補償。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視發(fā)揮供銷合作社的作用,并要兼顧供銷合作社的經濟利益。政府委托的任務應當保障提供必要的資金。供銷合作社因執(zhí)行政府委托的任務而發(fā)生的政策性虧損,政府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凡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供銷合作社有權拒絕、控告、檢舉,有關人民政府及部門應當對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經濟處罰,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其單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平調供銷合作社人、財、物,干預供銷合作社資產處置權的;

 。ǘ┫拗啤⒔亓艋蛘咭云渌魏涡问角址腹╀N合作社經營自主權的;

 。ㄈ⿲╀N合作社實行攤派,以及對拒絕攤派的單位及其負責人打擊報復或變相打擊報復的;

  (四)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使供銷合作社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

 。ㄎ澹┢渌址腹╀N合作社合法權益的行為。

  上述行為由政府部門作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責令糾正,進行處理;由政府作出的,由其上一級人民政府責令糾正,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 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單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的,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對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經濟處罰,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其單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由供銷合作社組建的各種專業(yè)合作社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的,適用其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過去與本規(guī)定相抵觸的本省有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本合作社活動行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合作社發(fā)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合作社由___人發(fā)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開設立大會成立。

  本合作名稱:____________ ,注冊資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本合作社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以服務成員、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實行自主經營,民主管理,盈余返還。成員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四條本合作社業(yè)務范圍:為成員提供農業(yè)生產資料購買,農產品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技術、信息服務。

  第五條本合作社由成員共同出資。具體出資方式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成員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或由法定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成員不能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和設定擔保的財產作價出資。

  本合作社存續(xù)期間由公共積累形成的財產,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所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

  本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合作社承擔責任。

  第六條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資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本合作社可以獨資興辦或者與其他企業(yè)合資興辦與本合作社業(yè)務內容相關的加工、流通等經濟實體;可以接受與本合作社業(yè)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有關農業(yè)項目建設;可以按決定的數(shù)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辦理成員的文化、福利等事業(yè)。

  第八條本合作社在高縣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章成員

  第九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和從事與本合作社業(yè)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社會團體,承認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規(guī)定的加入手續(xù),可申請成為本合作社成員。本合作社成員以農民為主(農戶占社員總數(shù)的80%以上)。

  第十條加入本合作社須履行以下程序:

 。ㄒ唬┨峤粫嫔暾,承諾遵守章程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承諾按章程規(guī)定出資;

  (二)經本合作社成員大會(或理事會)審核并討論通過。

  第十一條本合作社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⒓映蓡T(代表)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按照章程規(guī)定對本社實行民主管理。

 。ǘ├帽竞献魃缣峁┑母黜椃⻊蘸透鞣N生產經營設施;

 。ㄈ┌凑照鲁桃(guī)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盈余;

 。ㄋ模┎殚啽旧绲恼鲁、成員名冊、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ㄎ澹⿲Ρ竞献魃绲墓ぷ魈岢鲑|詢、批評和建議;

 。┳杂商岢鐾顺錾暾垼勒毡菊鲁桃(guī)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條本合作社實行一人(戶)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出資額較多或者與本合作社業(yè)務交易量(額)較大的成員,在本合作社重大財產處置、投資興辦經濟實體、對外擔保等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決策方面,可以享有票附加表決權。附加表決權的總票數(shù)最多不超過本社成員基本表決權的20%。享有附加表決權的成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shù),應當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成員。

  第十三條本合作社成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袷乇竞献魃缯鲁毯透黜椧(guī)章制度,執(zhí)行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ǘ┌凑占s定向本社出資;

 。ㄈ┐_保產品與本社進行交易,交易量不低于_____%;

 。ㄋ模┓e極參加本合作社各項業(yè)務活動,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合作社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guī)程從事產品生產,履行與本合作社簽訂的業(yè)務合同,發(fā)揚互助協(xié)作精神,謀求共同發(fā)展;

 。ㄎ澹┚S護本合作社利益,愛護各種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合作社成員共有財產;

  (六)不從事?lián)p害本合作社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ㄆ撸┎坏靡云鋵Ρ竞献魃缁蛘弑竞献魃缙渌蓡T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入社出資;不得以已繳納的入社資金抵消其對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員的債務;

  (八)按照《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規(guī)定,承擔個人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其成員資格:

 。ㄒ唬┲鲃勇暶魍顺龅;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ㄈ┧劳龅模

 。ㄋ模﹫F體成員所屬企業(yè)或組織破產、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條成員主動聲明退出的,須在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長或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其中,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退社,應當在財務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成員資格自財務年度結束時終止。

  成員退出后,其出資額和量化為該成員所有的公積金形成的財產份額于該財務年度決算后二個月內退還。如本合作社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擔的虧損金額;如經營盈余,則按照本章程規(guī)定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員應按出資比例承擔其資格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成員退出并終止成員資格時,與本合作社已訂立的業(yè)務合同是否繼續(xù)履行依照退出時與本合作社的約定確定。

  第十六條成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_________個月內提出繼承申請,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加入手續(xù),繼承成員資格。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辦理退出手續(xù)。

  第十七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ㄒ唬┎蛔袷乇竞献魃缯鲁、不執(zhí)行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ǘ┙o本合作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本合作社對被除名成員,退還其出資及公積金,結清其應承擔的債務,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八條本合作社的機構由成員大會、理事會、監(jiān)事會構成。

  第十九條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本合作社成員達到150人以上時,每_____名成員中選舉產生一名成員代表組成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可以履行成員大會職權。成員代表任期___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成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薷恼鲁;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成員;

  (三)決議成員增加或者減少出資及標準;

 。ㄋ模⿲徸h批準本合作社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

 。ㄎ澹⿲徸h批準本合作社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徸h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七)審議批準本合作社理事會的年度業(yè)務報告;

 。ò耍Q定本合作社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ň牛⿲Ρ竞献魃绲暮喜、分立、解散、清算作出決議;

 。ㄊQ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人數(shù)、資格、任期;

 。ㄊ唬Q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作社每年召開次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集。召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長(會)須提前十五日向成員(代表)通報會議內容。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日內召開臨時成員(代表)大會:

 。ㄒ唬┌俜种陨铣蓡T(代表)提出;

  (二)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議;

 。ㄈ├硎聲J為必要的。

  理事會不能履行或者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前款規(guī)定職責的,監(jiān)事會可以在_________日內召集并主持臨時成員(代表)大會。

  第二十三條成員(代表)大會須有本合作社成員(代表)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一名成員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員表決。

  成員(代表)大會做出決議,須經本合作社成員表決權總數(shù)過半數(shù)通過;對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成員出資標準,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項做出決議的,須經成員表決權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shù)通過。成員代表大會的代表以其受成員書面委托的表決權數(shù),在代表大會上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理事會是本合作社的執(zhí)行機構,對成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_________名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_________人。理事長和理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M織召開成員(代表)大會并報告工作,執(zhí)行成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合作社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等,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ㄈ┲贫ū竞献魃缒甓蓉攧疹A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ㄋ模Q定成員加入、退出、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五)組織培訓和各種協(xié)作活動;

 。Q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經營管理負責人和財務會計負責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合作社的財產安全;

 。ò耍┙邮堋⒋饛汀⑻幚肀O(jiān)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ň牛┞男谐蓡T(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六條理事會實行充分協(xié)商一致原則,理事會成員各享有一票表決權,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理事會會議邀請監(jiān)事長、經營管理負責人和_________名成員代表列席,列席者無表決權。

  第二十七條理事長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殖蓡T(代表)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ǘ┖炇鸨竞献魃绯蓡T出資證明;

 。ㄈ┖炇鹌溉位蛘呓馄副竞献魃缃洜I管理負責人和財務會計負責人聘書;

 。ㄋ模┙M織實施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ㄎ澹┐肀竞献魃绾炗唴f(xié)議、合同和契約等。

  第二十八條監(jiān)事會是本合作社的監(jiān)察機構,代表全體成員監(jiān)督檢查理事會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監(jiān)事會由_________名監(jiān)事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連選連任。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長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半數(shù)以上同意選舉產生,任期_________年,可連選連任。

  卸任理事須待下一任期結束后方能當選監(jiān)事。

  監(jiān)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九條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jiān)督理事會對成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本合作社章程的執(zhí)行情況;

  (二)監(jiān)督檢查本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業(yè)務情況,負責本合作社財務稽核工作;

 。ㄈ┍O(jiān)督理事和經營管理負責人履行職責情況,發(fā)現(xiàn)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為時,有權要求理事會予以糾正,對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經濟損失的,提請理事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按照本章程的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ㄋ模┫虺蓡T(代表)大會做年度監(jiān)察報告;

 。ㄎ澹┫蚶硎聲岢龉ぷ髻|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代表)大會;

  (七)代表本合作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合作社發(fā)生業(yè)務交易時的業(yè)務交易量(額)情況;

 。ò耍┞男谐蓡T(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條監(jiān)事會會議由監(jiān)事長召集,會議決議以書面形式通知理事會。理事會須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作出答復。

  第三十一條本合作社監(jiān)事會成員各享有一票表決權。監(jiān)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jiān)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jiān)事同意方能生效。監(jiān)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

  第三十二條本合作社經營管理負責人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ǘ┙M織實施本合作社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本合作社的經營管理制度;

 。ㄋ模┨嵴埰溉位蛘呓馄钙渌洜I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

 。ㄎ澹┢溉位蛘呓馄赋龖衫硎聲溉位蛘呓馄钢獾慕洜I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硎聲谟璧钠渌殭。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經營管理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本合作社現(xiàn)任理事長、理事以及理事長和理事的直系親屬、經營管理負責人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四條本合作社理事、監(jiān)事和經營管理負責人,須遵循以下準則:

  (一)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二)不得違反章程規(guī)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合作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ㄈ┎坏脤⑺伺c本社交易的傭金據為已有;

  (四)不得兼任業(yè)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jiān)事、經理

 。ㄎ澹┎坏脧氖?lián)p害本社利益的其它活動;

  第三十五條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如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侵害成員合法權益的,本合作社成員有權向區(qū)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舉報。

  第四章財務和盈余返還

  第三十六條本合作社是經濟核算主體,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自主,盈虧自負,有權拒絕任何單位與個人平調、挪用本合作社資產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本合作社財務年度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作社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每月_________日(或每季度第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財務定期公開制度。

  本合作社財會人員實行持證上崗,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jiān)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合作社的財會人員。

  第三十八條本合作社依據成員名冊,為每個成員設立個人財產賬戶,用于分類記載本章程第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成員出資和應當量化為成員名下的個人財產份額。

  成員與本合作社的所有業(yè)務交易,實行實名專戶記賬,作為按交易量(額)進行盈余二次返還分配的依據。

  第三十九條財務年度終了時,由理事會按照本章程規(guī)定,組織編制本合作社財務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其他財務會計報告,經監(jiān)事會審核同意后,于成員(代表)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于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成員的質詢。

  第四十條本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ㄒ唬┏蓡T出資;

 。ǘ┍竞献魃缑總財務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

 。ㄈ┪捶峙涫找;

 。ㄋ模┙鹑跈C構貸款;

  (五)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鐣栀浛;

 。ㄆ撸┢渌Y金。

  第四十一條經理事會審核,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成員出資可以轉讓給本合作社其他成員,但不得轉讓給非本合作社人員。

  第四十二條為實現(xiàn)本合作社及全體成員的發(fā)展目標需要增加出資時,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每個成員須按照成員(代表)大會決議的方式和金額補充資金。

  第四十三條根據成員(代表)大會決議,本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成員出資的份額或者成員與本合作社業(yè)務交易量(額)的份額,依比例折股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記入成員個人賬戶。

  第四十四條根據成員(代表)大會決議,本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員的技術培訓、合作知識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業(yè)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濟。其中,用于成員技術培訓與合作知識教育的比例不少于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十五條根據成員(代表)大會決議,本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風險金,用于彌補成員生產經營中遭遇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

  第四十六條本合作社對國家財政直接扶持補助資金和其他社會捐贈,均按接受時的現(xiàn)值記入會計科目,作為本合作社的共有資金(產),按照規(guī)定用途用于本合作社的發(fā)展。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扶持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接受的社會捐贈,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第四十七條本合作社獨資或者與外單位聯(lián)合興辦的經濟實體,實行獨立核算。本合作社作為產權單位行使監(jiān)督權,享有收益權和承擔責任。所獲收益按照本合作社分配辦法進行分配。

  第四十九條本合作社嚴格按照有關財務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費用。費用開支范圍主要包括:

 。ㄒ唬┤粘^k公費用;

 。ǘ┥a經營事業(yè)所發(fā)生的經營性支出;

  (三)科研、咨詢、培訓、技術推廣和服務以及質量認證、產地認證、商標注冊和宣傳教育等支出;

 。ㄋ模├硎、監(jiān)事的誤工補助以及經營管理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

 。ㄎ澹┏蓡T的文化、福利事業(yè)支出和特別困難成員的補助;

 。┏蓡T和職工的物質獎勵;

  (七)其他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支出。

  第五十條扣除當年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成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風險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經成員(代表)大會決議,按成員與本合作社業(yè)務交易量(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十一條本合作社如有虧損,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可用公積金、風險金彌補,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彌補或者采取減少資本金總額的辦法彌補。

  本合作社的債務由成員按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十二條監(jiān)事會負責本合作社的日常財務審計監(jiān)督。根據成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的決定、監(jiān)事會的要求,本合作社委托_________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審計機構對本合作社財務進行年度審計和專項、換屆審計。

  第五十三條本合作社根據_________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向其上報有關財務、會計和統(tǒng)計報表。

  第五章變更解散清算終止

  第五十四條本合作社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即向________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在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依法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xù)的,同時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xù)。

  第五十五條本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成員(代表)大會決定,報登記機關核準后予以解散:

 。ㄒ唬┮虺蓡T退出,本合作社成員人數(shù)少于五人;

 。ǘ┍竞献魃缫(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后不再繼續(xù)生產經營;

 。ㄈ┍竞献魃绶至⒒蛘吲c其他同類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ㄋ模┮虿豢煽沽σ蛩刂率贡竞献魃鐭o法繼續(xù)經營;

 。ㄎ澹┍竞献魃缧嫫飘a;

 。┏蓡T大會決議解散;

 。ㄆ撸┮婪ū坏蹁N營業(yè)執(zhí)照或被撤銷。

  第五十六條本合作社決定解散時,由成員(代表)大會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選出_________人組成清算小組,對本合作社的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并制定清償方案報成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成員和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如果在規(guī)定期間內合作社成員和債權人均已接到通知,免除清算組的公告義務。本合作社共有資產優(yōu)先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ㄒ唬┧仿殕T工資報酬及社會保險費用;

 。ǘ┧范惪睿

 。ㄈ┧穫鶆;

  (四)歸還成員入資;

  (五)按成員(代表)大會決議分配剩余財產。

  本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在解散、破產清算時,不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本合作社清算完畢后,于_________日內向成員公布清算情況、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并報農業(yè)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由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成員(代表)在章程上簽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條修改本章程,須經理事會或者半數(shù)以上成員(代表)提出,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六十條本章程內容與法律法規(guī)不一致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由本合作社理事會負責解釋。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0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jiān)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jiān)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動資產、農業(yè)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別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本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huán)節(jié)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計劃與審批、審批與采購、采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互相分開,互相牽制、互相監(jiān)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專門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浪費,又不能彌補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根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確實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xiàn)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guī)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好,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xiàn)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事人負責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節(jié)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xx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xx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xx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xù)。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計劃審批、發(fā)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構成的決議作為根據入賬。監(jiān)事會在每月財務扎帳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guī)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糾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創(chuàng)辦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jiān)督”。每月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情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確實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假如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具體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分配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分配根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合作社財務,維護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職責。

  合作社設立財務室,分別設會計、出納。其職責是:

  (一)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二)核算經營業(yè)務的發(fā)生、記錄和反映生產經營活動。

  (三)編制會計報表,正確反映合作社經營成果。

  (四)堅守財經紀律,抵制侵犯、平調、挪用合作社財產。

  二、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現(xiàn)金管理實行備用金制度。為了確保合作社組織正常開展工作,按照現(xiàn)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核定1000元以下的備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開支。

  (二)銀行存款實行備查制度。每月核定與銀行對帳一次,合作社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fā)空頭或遠期支票;不準套用銀行信用;票據的保管、審批、簽發(fā)、領用要完全分開,各負專責。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專人專賬管理。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賬實相符。

  (二)清理管理。應當對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

  (三)變賣管理。變賣或處理固定資產,應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變賣方案,報縣農經站評估確認,再提交社員(或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方可變賣固定資產。

  四、對外投資的管理。

  對外投資用現(xiàn)金、實物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投資、必須經理事會研究同意方可投資。投資時應辦理書面協(xié)議。

  五、收入與支出的'管理。

  (一)收入管理。

  合作社對收入管理范圍:

  1、社員會費;

  2、社員股金;

  3、提留的公積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風險基金等;

  4、興辦經濟實體的利潤收入;

  5、接受的捐贈款物;

  6、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扶持資金;

  7、其他。

  (二)支出管理。

  合作社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的費用開支范圍,嚴格執(zhí)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計入成本。

  費用開支范圍主要包括:

  1、合作社日常辦公費;

  2、本社經營所發(fā)生的經營性支出;

  3、科研、咨詢、培訓、推介和宣傳教育等開支;

  4、職工工資和福利費用;

  5、本社福利事業(yè)支出和對特別困難社員的補助;

  6、社員和職工的物質獎勵;

  7、其他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支出。

  (三)本社接受內外部無償資助。均按收時的現(xiàn)值入賬,作為本社的共有資產并折股量化到社員,社員退社屬自動放棄共有資產。

  (四)本社稅后利潤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風險基金。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要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堅持自主經營、自我服務、民主管理辦社方針,真實、完整提供會計信息,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營效益,增加社員收入。

  第三條 合作社填制會計憑證、登計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合作社會計核算辦法參照《企業(yè)會計制度》、《小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合作社是股份合作的經濟組織,依法獨立享有經濟、社會活動的自主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侵占、平調、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財產。

  第六條 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門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定期向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和會計報表。

  第二章 資產管理

  第七條 合作社的資產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八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yè)周期內變現(xiàn)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xiàn)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第九條 合作社在銀行開設現(xiàn)金結算戶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備用的庫存現(xiàn)金不準超過規(guī)定限額。

  第十條 合作社建立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按照業(yè)務發(fā)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準確及時反映現(xiàn)金的.收付、提存和結余情況,做到賬款相符。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合作社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第十二條 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三條 合作社建立固定資產登記、保管和使用制度,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及增減變動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第十四條 合作社接受捐贈、補助的資產列入資本公積金。

  第十五條 合作社固定資產需要處置時,原值在1萬元以下由理事會決定,1萬元(含1萬元)以上由社員大會審議決定。

  第十六條 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

  第三章 財會人員

  第十七條 合作社按照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原則,配置專職會計員、出納員和財產物資保管員,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

  第十八條 合作社會計核算以權責發(fā)生制為基礎,采用借貸記帳法。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至1 2月3 1日止。

  第十九條 財務負責人具體領導合作社的財務工作,負責制訂各項內部財務制度、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財務支出的限額審批。

  第二十條 會計員負責按規(guī)定設置賬簿,開設賬戶,實行總分類和明細核算。正確運用會計科目,真實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做好參謀作用,并依法實行會計監(jiān)督。

  第二十一條 出納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現(xiàn)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yè)務,設置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做到序時登記,日清月結;不得“白條”抵庫現(xiàn)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現(xiàn)金,嚴格控制簽發(fā)空白支票。

  第二十二條 財產物資保管員負責合作社固定資產日常核算,根據會計憑證登記固定資產帳卡,定期進行盤點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二十三條 合作社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編制交接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后存檔。在未辦清交接手續(xù)以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第四章 財務收支

  第二十四條 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依法取得營業(yè)收入時,要手續(xù)完備,使用統(tǒng)一的收款憑證和必要的內部憑證,并及時入帳。

  第二十五條 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需要支付費用時,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六條 合作社財務支出執(zhí)行“一支筆審批”原則,實行分檔逐級審核,限額授權,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性開支。金額在20xx元以下(不含的,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l0000元以上的,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八條 非生產經營性開支。凡金額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合作社財務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九條 合作社財務支出按下列程序進行:

  1、經辦人出具合法的開支原始憑證,并注明事由、時間、經辦人和證明人姓名。

  2、出納員和會計員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規(guī)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財務負責人根據審批權限負責審批。超出審批權限的,應簽署審查意見后,由合作社理。事會集體研究決定或社員代表會議通過。

  4、對不規(guī)范且金額大于300元的支出原始憑證,必須到稅務部審核辦理補稅手續(xù),

  方可審批、支付。

  第五章 民主理財

  第三十條 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社員對合作社財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jiān)督權。

  第三十一條 合作社年初財務收支計劃和重大財務事項必須通過社員會議的形式,征得社員同意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二條 合作社社員對財務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權利:

  (一)有權對所公布的財務帳目提出質疑;

  (二)有權委托監(jiān)事會查閱審核有關財務帳目;

  (三)有權要求有關當事人對有關問題進行解釋或解答;

  (四)有權逐級反映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三條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監(jiān)督權:

  (一)有權對財務收支情況檢查和監(jiān)督;

  (二)有權代表社員查閱審核有關帳目,反映有關財務問題;

  (三)有權對財務管理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四)有權向上一級部門反映有關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第六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四條 利潤,是指合作社在一個會計年度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yè)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yè)利潤,是指主營業(yè)務收入減去主營業(yè)務成本和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yè)務利潤,減去營業(yè)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yè)利潤加上投資收益,減去發(fā)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金的凈額。

  (三)凈利潤,是指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后的余額。

  第三十五條 合作社按月計算利潤。

  第三十六條 合作社當年實現(xiàn)的凈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二)剩余部分:

  (1)60%按成員及有關方面與本社產品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2)其余40%按社員投資股和身份股及量化后的公積金份額和其它屬于量化給社員的份額分紅。

  第三十七條 合作社聘用職員計劃及其工資標準,需經理事會批準,所付工資計入服務成本。

  第三十八條 對社員和職員的物質獎勵,其金額計入服務成本。

  第三十九條 合作社如有虧損,以公積金、股金依次彌補;因補彌虧損所減小的資金,社員大會應酌情規(guī)定恢復補充的辦法和期限。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合作社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同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時,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自合作社章程通過之日起實施。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3

  一、管理機構

  理事會負責本社資產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監(jiān)事會負責本社的財務資產監(jiān)督和內部審計工作。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

  二、管理內容

  合作社資產財務管理包括流淌資產、農業(yè)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管理。合作社資金管理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安排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農夫專業(yè)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財產。

  三、資產管理

  本社的資產實行內部牽制制度管理和臺賬登記責任管理。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處置等環(huán)節(jié)上,實行“五分開”,即購置方案與審批、審批與選購、選購與驗收保管、保管與使用審批、處置與審批相互分開,相互牽制、相互監(jiān)督。建立資產臺賬登記責任制度,確定特地理事對資產的購置、驗收和保管、使用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落實責任。凡造成資產損失或者鋪張,又不能補救的,其直接和間接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財務部要依據本社實際,分門別類的確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

  比例,以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資產折舊。財務部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賬賬、賬卡、賬實清查,向理事會呈報實物資產清查報告,提出實物資產管理問題解決方案。加強對本社商標、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四、財務賬款管理

  本社現(xiàn)金、各種存款、賬目、支票和印鑒要按規(guī)定妥當管理。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賬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現(xiàn)金、存款和賬目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本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供應擔保。本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由當

  事人負責準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緣由,分清責任,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五、財務審批管理

  本社財務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jié)支、勤儉節(jié)省”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需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在xx元以內費用開支,由理事長直接審批;在xx元以上費用開支,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在xx元以上的開支和投資(或者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以上的費用開支和理事長向合作社出資額度2倍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爭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xù)。財務人員辦理各項支出,原始憑證(支出方案審批、發(fā)票、驗收、入庫等憑證)必須齊全,憑證必需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監(jiān)事會在每月財務扎帳前對財務支出項目進行審核,對未按規(guī)定支出的,提出質詢,責令整改訂正,甚至責令由責任人賠償。

  六、財務公開方法

  本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jiān)督”。每月將財務收支狀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狀況、盈余安排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財務人員必須熱忱接待社員提出的與其有關的財務查詢。

  七、購銷價格管理

  本社購銷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確定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亮化管理。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假如有變化,緣由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八、社員賬戶管理

  本社建立社員賬戶,由財務人員具體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以及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分開核算。國家財政扶持補助、其它捐贈的資金和財產,不得安排給成員,不得記入成員賬戶,僅作盈余安排依據之一,成員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實施節(jié)能減排工作,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單位,增加廣大干部的節(jié)能意識,加快推進節(jié)約型社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jié)約能源法》和《公共機構節(jié)能條例》,按照上級要求,創(chuàng)建綠色機關,切實加強本社的節(jié)電、節(jié)水、節(jié)材管理,搞好節(jié)電、節(jié)水、節(jié)材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建立統(tǒng)一臺賬,加強用電、用水、用材消耗統(tǒng)計工作。統(tǒng)計臺賬登記要全面、準確、及時,數(shù)據要與實際發(fā)生的原始憑證相符,不得造假虛填。

  第二章、節(jié)電管理制度

  第三條、節(jié)約空調用電。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空調室內溫度控制標準規(guī)定,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高于20攝氏度。室內溫度在13℃以上28℃以下禁止開空調取暖或制冷(特殊情況除外)。充分利用自然風,盡量少開空調,倡導每天晚開1小時,早關1小時,辦公室無人時要隨手關閉空調。

  第四條、節(jié)約照明用電。辦公照明實行電路獨立分控和智能控制。開展綠色照明活動,更換使用高效照明新產品,淘汰低效照明產品。堅決杜絕白晝燈、長明燈。自然光條件好的辦公區(qū)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間樓內公共區(qū)域(含衛(wèi)生間)盡量減少照明燈數(shù)量。

  第五條、節(jié)約辦公設備用電。建立辦公設施設備下班后斷電制度,實際工作中因任務重、時限緊確需加班的除外。辦公設備不使用時要設置為節(jié)電模式,長時間不使用的要及時關閉,減少待機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辦公設備,新購買的辦公設備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能效標識。

  第六條、張貼節(jié)電標識,加強節(jié)電宣傳。運用各種宣傳形式進行節(jié)電、用電宣傳教育,提高對電資源節(jié)約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節(jié)能責任心。廣泛開展節(jié)電宣傳活動,教育機關廣大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學用電、自覺節(jié)電,節(jié)約用電人人有責。

  第三章、節(jié)水管理制度

  第七條、注重洗手間用水節(jié)約。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嚴禁跑、冒、漏、滴,避免出現(xiàn)“長流水”現(xiàn)象;在滿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閥門、水龍頭的出水量;在辦公區(qū)域適當位置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潔用水。

  第八條、加強用水設備檢修巡察。加強對供水設施的日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檢修。

  第九條、張貼節(jié)水標識,加強節(jié)水宣傳。運用各種宣傳形式進行節(jié)約用水宣傳教育,提高對水資源節(jié)約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節(jié)能責任心。廣泛開展節(jié)水宣傳活動,教育機關廣大職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學用水、自覺節(jié)水,節(jié)約用水人人有責。

  第四章、節(jié)材管理制度

  第十條、節(jié)約辦公用品。利用電子政務網實行網上辦公,逐步推行網絡無紙化辦公,節(jié)約紙張,控制打印、復印數(shù)量以及書面材料的發(fā)放范圍。

  第十一條、規(guī)范辦公用品采購程序,嚴格審批和控制辦公用品發(fā)放數(shù)量,鼓勵重復利用,做好辦公廢紙的回收,設立定期回收制度。

  第十二條、節(jié)約通信費用。根據工作需要,正確選擇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機要、掛號和普通郵件等通訊方式。言簡意賅,縮短通話時間,可發(fā)文字短信的盡量不用通話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管理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

  1、動力機械必須按合作社規(guī)定的標準,提取定期修理基金。

  2、定期修理基金必須單獨建帳,?顚S谩

  3、機械必須按其使用年限或主燃油消耗量,達到規(guī)定的定期修理條件,經審批后方可進行定期修理。

  4、凡是未到定期修理期限的機車不準使用定期修理基金進行修理.

  5、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修理的.機車必須到指定的修理場所進行修理,否則不準使用定期修理基金。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1-28

農民合作社管理制度【精選】11-26

農民合作社管理制度11-25

(合集)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1-29

[薦]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1-29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15篇(精品)11-28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優(yōu)秀15篇)11-28

農民合作社管理制度經典(9篇)11-26

合作社解散公告04-27